问题 | 帮信罪流水十多万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帮信罪流水十多万怎么判? 1、帮信罪流水十多万,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帮信罪中的支付结算金额按照涉案账户的流入资金来计算。 《刑法》条文中并没有对支付结算金额的明确定义,通俗的解释就是行为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进行支付结算的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交易流水,交易流水的计算司法实践中是按照涉案账户的流入资金来计算的。因此,入账金额就是支付结算金额。 二、帮信案件中被害人前期获得的投资返利属于违法所得吗? 1、帮信案件中被害人前期获得的投资返利不属于违法所得 在投资型诈骗中,虽然从银行结算的角度看,被害人前期获得的投资返利与涉案银行账户内其他支出金额一样,也是银行支付结算的一部分。但因其不是违法所得,在审查被帮助对象是否构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时,不应将其计入犯罪金额,也不应计入认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时的支付结算金额。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应为正犯的违法所得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共犯从属性原理,构成帮助犯的前提是正犯实施了信息网络犯罪,行为人所帮助的对象的行为构成犯罪。在被帮助对象实施的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情形下,按照对“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文义理解,是为犯罪(符合构成要件的不法行为)而非一般违法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因此,将支付结算金额解释为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金额是符合语义逻辑的。 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等就达到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案标准。 此外,以下情形发生的时候,也满足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案标准: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5)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2、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1)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2)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3)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4)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5)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6)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7)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帮信案件的流水超过了十万元,那么通常情形下就会被认定为犯了帮信罪。当然即使罪名成立,也有可能并不会被判处刑事处罚。对帮信罪流水十多万怎么判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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