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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有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房屋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有: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该房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必须依法取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转继承的相关规定有:

1.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且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该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遗嘱另有约定的按遗嘱分割;

2.继承开始后,如果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但是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移转给他的继承人,遗赠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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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3:5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