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生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 (一)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 (二)离婚原因,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三)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支付抚养费的方式,行使探望权的方式; (四)共同债务和共同财产的分割事宜;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双方签字或者盖章,订立日期。 离婚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进行协议离婚时,就子女的抚养以及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双方签字时成立。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产生法律效力,其有效要件是: 1、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就离婚协议达成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对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一致; 3、离婚协议书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生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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