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判令解除合同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对于法院能否判决解除合同的问题,法律上并无明文之规定,学界也无统一的观点,一般可以判决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未通知对方,可以直接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解除合同,合同自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合同解除的方法: 1、协议解除:当事人和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解除: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解除合同。 3、法定解除: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能判令解除合同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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