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诈骗业务员有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公司诈骗业务员有罪吗 1、如果该业务员对诈骗犯罪事实知情的,与公司的直接责任人员构成诈骗罪共犯,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等,具体量刑根据犯罪数额和情节而定; 2、如果该业务员不知情的,则由公司的直接责任人员承担诈骗罪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三、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一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一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二)、客观要件 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三)、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在不同的犯罪情节下,对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处罚不同,也就意味着犯罪分子具体的坐牢时间不同。最高的时候是无期徒刑。 只有确定出业务员是否清楚公司的诈骗行为才能知晓公司诈骗业务员有罪吗,只有参与到犯罪的案件当中才能认定当事人有罪,如果是属于从犯一般会在原判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是减轻刑事处罚,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起该有的后果。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