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1、 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3、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其中,1-3是律师向办案机关所出具的材料;1、2、4是律师向看守部门所出具的材料,此外律师在向侦查机关出具1-3之后,侦查机关会出具一份“关于会见的公函”,此函律师应同1、2、4一起向看守部门提交。 二、律师可以从事哪些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三、刑事案件委托律师的费用是多少 刑事案件委托律师的费用和以下因素有关: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是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在提出会见时看守所就需要及时的安排,最迟不能超过四十八小时;而且在会见的过程中不需要有侦查人员陪同,也不能监听双方的谈话内容,这也是有利于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之间交流,从而可以更好的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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