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有产权的房子动迁怎么处理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共有产权的房子动迁怎么处理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 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二、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立案后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三、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立案后可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四、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立案后审判人员需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共有产权的房子动迁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的处理方法除了协商和起诉以外,还可以请第三方调解。因为拆迁补偿款的分割问题向法院起诉处理的,原被告没有任何特殊原因的均应该准时出庭,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遵守庭审秩序并依法履行判决书。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