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拆迁补偿房子还给钱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征地拆迁补偿房子还给钱吗? 需要给钱,交付安置房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二、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方式有哪些? (一)货币补偿,即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 被征收房屋 进行补偿; (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三)结合型补偿,即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三、征地拆迁安置房分配流程有哪些? 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 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 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指定银行交购房款。 6、拆迁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财政局确认交清房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7、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财政局开具的能证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 8、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和交房通知单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可见,特定情况下征地拆迁补偿房子后依然给钱,如果搬迁之前就已经领到了拆迁安置房的钥匙,而且拆迁安置房跟被拆迁房的市场价格没有任何区别,征地主管部门就不需要单独再向被拆迁人支付其他的补偿金,被拆迁人可以及时关注政府部门公布的拆迁安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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