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房屋拆迁补偿多久拿到?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残疾人房屋拆迁补偿多久拿到? 1、不管被拆迁方是否属于残疾人,可能会在一个月左右拿到拆迁补偿款。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2、具体支付补偿款的日期是可以协商确定的。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纠纷拆迁款在哪里查询? 1、拆迁款可以直接向拆迁工作人员询问、或到拆迁办的办公室进行查询。 具体的查询流程如下: (1)在浏览器中搜索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征地公告等文件,基本都在各地的省、市国土资源网站发布); (2)进入官网,寻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点击打开; (3)打开之后在搜索栏搜索征地补偿标准,之后从中寻找自己所在地区的征地公告。(注意时间); (4)之后就可以看到自己所在区域的征收补偿标准了。 2、拆迁主管机关和拆迁人应履行法定的公告、公布责任。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许可证号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3、若是被拆迁的房屋有纠纷 那一般房屋的拆迁款是需要在纠纷解决之后在给予的,一般房屋拆迁费除了土地费用,还应该包括房屋里无法进行搬迁的附着物,以及其他拆迁补偿费用等。 拆迁补偿款的发放日期是可以协商确定的,需要注意的是,协商确定的最终结果不得违反现行法的规定,若约定在搬迁之后支付补偿金,那么该约定无疑就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违反规定的约定,可能会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对于无效的情形,极有可能会导致纠纷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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