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将房屋赠与他人还能要回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民法典》中将房屋赠与他人法定情形下可以要回来。因为赠与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变更房产归属后,房产就属于被赠与人。但若是没有变更登记,则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房产赠与人离世还能过户。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屋,受赠他人房产应当签订书面的房产赠与合同,赠与房产权利自办理过户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将房屋赠与他人还能要回来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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