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国有土地摊位拆迁怎么补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征收国有土地摊位拆迁怎么补偿? 补偿标准不是法定的,摊位拆迁补偿项目包括: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2、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二、摊位拆迁补偿争议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三、摊位拆迁补偿争议开庭后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四、摊位拆迁补偿争议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征收国有土地时摊位拆迁补偿政策是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但政府部门制定的拆迁补偿政策会提前向社会公告。若摊位所有人对征地主管部门的拆迁补偿方案没有异议,征地主管部门会依法和当事人签订补偿协议并支付补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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