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仲裁 |
解答 |
一、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仲裁生效后,被执行人不执行劳动仲裁决定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是什么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 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 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 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不执行仲裁生效的文书,受害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仲裁上的内容,这样才能合法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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