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商业拆迁纠纷法院怎么处理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对商业拆迁纠纷法院怎么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二、商业拆迁纠纷的判决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三、商业拆迁纠纷开庭后法院调查流程有哪些?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四、商业拆迁纠纷立案后法院调解流程有哪些? 1、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开始调解; 2、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 五、商业拆迁纠纷立案后法院可以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对于民事法院来讲,只要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就必须受理商业拆迁纠纷,但是立案后商业拆迁纠纷法院怎么处理的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且,法院审理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但原被告也有拒绝调解的权利,民事法院的调解并不是强制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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