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重新鉴定程序缺失 职工该如何维权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鉴定 |
解答 |
笔者看来,法律的缺失是本案的关键。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为法律授权的组织,理应有一套规范严格的程序性规定,最好是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详细规定 鉴定中的程序,比如,可以明确约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鉴定的时效、程序,若一方当事人无不正当理由不配合劳动能力鉴定如何处理等规定。权力若得不 到约束势必会造成现实的“困境”,使得弱势群体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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