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员与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职员与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如以下情形劳动就无效: 1、合同主体不合格。 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 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 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 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大多数劳动者与公司建立的都是劳动关系,根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是需要签署劳动合同的,若是公司不愿意签署,职员可以在入职满一个月之后,就向公司提出获得双倍薪资的请求,提出此请求的时候,也可以直接要求单位与自己签署劳动合同。 对于公司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职员与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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