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有效吗,相关法律规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时,合同如果本身是有效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履行义务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无效的,自始至终无效,无效是否履行都无效。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本身无效的,无论合同是否履行,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但如果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履行合同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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