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解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解除需要符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之一。无效婚姻不能办理离婚证,只能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劳务关系解除条件: 1、当事人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务关系; 2、当事人约定了一方解除劳务关系的事由,解除劳务关系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能够解除劳务关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能够解除劳务关系: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无效婚姻解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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