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抵押合同是否必须进行抵押登记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签订抵押合同不一定要进行抵押登记,如果抵押人是以不动产抵押,则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如果是以动产抵押,不办理抵押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没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在符合法定有效条件下是有效的,合同效力不受登记影响。法定有效条件有:行为人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行为人签订抵押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抵押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签订抵押合同是否必须进行抵押登记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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