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行为是阻碍警察执行公务?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阻碍、妨害警察执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形式表现多样,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一)言语方面。一是侮辱谩骂。对警察的执法形象或个人人格进行辱骂、诅咒;二是威胁恐吓。对警察进行言语上的挑衅,威胁警察自身或家人的人身安全;三是栽赃诬陷。以莫须有的名义挑拨是非,引起不明真相的群众或媒体误解。 (二)肢体方面。一是物理阻碍。通过用肢体拦、挡、堵、截等行为阻碍警察执行公务,使得警察不能接近或带走被执法对象;二是肢体冲突。使用肢体上的推、拉、扯、拽等行为干扰警察执行公务,不以造成警察伤亡为目的,而是为了使被执法对象挣脱被控制或管制状态;三是暴力抗法。以打、砸、抢、杀等措施对抗警察执行公务,造成警察伤亡失去战斗力,最终达到脱离被控制或管制状态的目的。 (三)其它方面。表现为以凌弱、无辜自居嚷闹,或以自伤、自杀威胁,拒绝警察执行公务,引起群众围观、起哄,造成执法现场混乱。 阻碍警察正常执行公务,可以处罚款和拘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方面是语言方面,存在侮辱、谩骂警察的行为,第二方面是肢体方面,通过肢体冲突阻碍警察正常执行公务,最后一个是其他方面,拒绝警察执行公务,扰乱执法现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什么行为是阻碍警察执行公务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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