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租赁期间遇到征地怎么赔?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一、农村土地租赁期间遇到征地怎么赔? 承租的土地在承租期限内被征收的,按承租合同的约定给予补偿。承租人可以获利青苗补助、地上附着物赔偿等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八)违约责任。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土地出租遇征收,承租人的损失怎么办 承租人的损失可以要求房东进行一定的赔偿。 1、公房承租人 公房分为政府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公房承租历时已久,关系到承租人的基本生产条件。因此,在实践层面,为了保障公房承租人的生活水准,各地方都结合当地情况规定了不同的补偿标准,同时往往采取先房改再征收等措施,切实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利益。因此,您可依照当地具体规定的补贴办法,维护自身权益。 2、私房承租人 私房承租不同于公房承租,私房承租是私有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人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由于房屋被征收是不可抗拒的事由,因此作为出租人的被征收人享有法定的单方解除权,也即出租人可以直接解除此租房合同。 房屋征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怎么做出房屋征收决定 (1)确认征收项目是否属于公共利益; (2)审查四规划一计划; A、展改革部门审查项目是否项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B、城乡规划部门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C、国土资源部门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D、旧城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需要征收的,因审查是否列入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3)确定征收范围和两个禁止: 房屋征收部门依据审查意见和征收范围,作出禁止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相关通告,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告。 房屋征收部门书面通知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工商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停止办理的期限最长为一年。 (4)调查登记和公示: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5)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6)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征求意见。房屋征收部门拟定补偿方案,市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予以论和以公布,并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 (7)修改征收补偿方案; 农村土地租赁期间遇到征地怎么赔,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解答了,农村土地被征收的情况之下,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对于承租人来说是可以进行补偿的。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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