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征收的审批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按照效力性强制规范的识别方法,我们认为《土地管理法》关于征地必须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的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范,不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范。 从严格管制土地用途和保护耕地的角度看,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没有征地批文的,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无效。但是如果承认合同的效力,必然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应当认定无效。 因基于被征地人对行政机关的信赖,行政机关给被征地人造成的损失要予以赔偿。但是如果在判决之前行政机关取得征地批文,是否还要确定补偿协议无效,需要慎重。 因此咱们的建议是,没有征地批文的补偿协议签不得,签了后,想要推翻,也是颇费周折的。那么,咱们何不防范于未然,对于违法的征收行为,首先要敢于说不,同时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以上就是拆迁律师团对没有征地批文情况下,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土地征收的审批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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