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 解答 |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节录) 第七十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第八十九条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九十条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 第九十一条本规定中的“以上”,包括本数。 现实生活当中若存在假冒商标这样的一种情况,那么将会根据假冒注册商标的情节严重程度,对此将做出不同的量刑。大多情况之下将会直接在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处罚,而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会按照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时采取罚金的处罚措施。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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