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1、委托人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 2、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3、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事项; 4、委托人应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 5、评估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 7、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 8、违约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以上就是成都的对相关问题的回答。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没有入户调查就下达评估报告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征收人可以不签字,这样报告不会产生效力。 查勘报告必须要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实地查勘后,由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房地产估价师三方签字。 欢迎您在向专业的律师进行更多法律咨询。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没有入户调查评估就下达的评估报告有效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哪些事项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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