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经济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经济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一方给付经济帮助款项或财产,要根据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准,如负有给付人在经济上确有困难,可对一次性给付款项采取分期偿付的方式;给付一定的财产可以是财产的使用权或者是财产的所有权。具体掌握的原则应是法律规定的原则,具体确定的标准法律未明确规定,可根据发生生活困难的程度大小,因人、因案而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掌握。总之,目的是为了切实保护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属于精神病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要和精神病人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的话,那么就只能够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了,当然了,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是属于精神病人的情况之下,是否能够要求离婚,经济补偿应当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比如说如果经济上面确实有困难时,可以对此进行补偿。 二、关于全职妈妈的离婚补偿费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全职妈妈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负担了较多义务,所以离婚时可以请求另一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案件中,离婚子女抚养费用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情况下,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比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经济补偿规定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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