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中需要哪些证件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 2、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 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患方可申请法院吊取证据。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 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 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 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 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 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能够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发生了医疗事故发生之后,自然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其中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具体的规定如上。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医疗事故中需要哪些证件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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