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教唆犯的区别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1)行为直接影响的对象或影响的方式不同。本罪一般是公开,对不特定的多人进行煽动,当然也不排除个别的一个一个地对多人进行分别煽动的情况。但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教唆犯只是对特定对象进行教唆,一般不是公开的。 (2)侵害具体对象的行为内容不同。本罪的犯罪行为包括一项,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教唆犯的行为内容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确定罪名的根据不同。本罪的根据仅在于本条第2款,而后者则包括总则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有关规定,是多样性的。 (4)处罚的原则也不同。对本罪应严格按本罪法定刑处罚,后者则应按总则的规定并结合其教唆行为具体触犯的罪名,依照其在危害国家安全的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事处罚,而且此罪是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此行为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在认定犯罪时就会从各个要件来进行确定,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处罚是不一样的。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要件?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教唆犯的区别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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