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未约定利息可以主张利息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欠款未约定利息可以主张利息吗? 不可以,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借款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合同当事人身份信息; 2、借款种类、用途、数额、利率等; 3、借款期限; 4、还款方式;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条款。 三、借款合同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出借人履行了借款义务。 四、欠款不还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五、欠款不还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六、欠款不还可委托哪些人起诉?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七、欠款不还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八、欠款不还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 1、审查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 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综上所诉,欠款未约定利息可以主张利息吗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成立借贷关系时不一定要约定借款利息,利息问题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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