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暂予监外执行: 刑法上的过失犯罪处罚是怎么规定的?刑法上的过失犯罪处罚是: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能够按照实际的犯罪事实结果来进行判决处理,特别是对于当事人不能抗拒的行为导致的过失责任,在法律上并不认定为犯罪活动。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能够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实际上,如果罪犯本人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话,当初司法机关就不会做出监外执行这样的一种判罚,当然在做出监外执行判罚以后,如果发现当事人的申报情况跟实际情况不符合的话,人民检察院也是能够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的。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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