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标志不能作为商标 |
分类 | 知识产权-商标 |
解答 |
一、哪些标志不能作为商标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二、禁止作为商标的标志 以下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1、带有民族歧视等不符合公序良俗的标志; 2、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3、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4、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的国名、国旗、国徽、国歌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5、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其他标志。 《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哪些标志不能作为商标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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