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中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诉讼 |
解答 |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称为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对于针对债务债权提起的诉讼类型的案件进行起诉的起诉书需要包含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详细且明确的规定,提交的上诉书中的内容如果不符合相关的条件的,法院是有权进行驳回处理,并且对于案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的。 对于债权债务起诉书如何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起诉中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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