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还能反悔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还能反悔吗?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在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该协议,如果确实存在法定的协议无效的情形,则协议归于无效;如果不存在,则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会被法院驳回。但是如果协议离婚分割财产完毕后,时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 对于离婚时遗漏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离婚时无法处理的财产,尤其是离婚时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离婚时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那法院就依法暂不处理,直到离婚以后拿到房产证了,任何一方可以进行起诉要求离婚后财产分割。离婚时因为某种原因,双方没有处理的财产,那么任何一方都也可以在离婚后的任何时间,提出再次分割。 《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权属分配的变更或归子女所有的约定,即便带有赠与性质,也不同于普通赠与,不得以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为由主张撤销。因此,建议当事人在签署此类协议时,应当慎重考虑,谨慎作出决定。 二、协议离婚两年了,现在反悔了,还能起诉吗 协议离婚后反悔,对婚姻关系的解除,是不能起诉的,就子女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以及财产分割的纠纷,可以起诉。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书不能够反悔。但以下情况是可反悔的: 第一,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能够变更。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便不能变更了。 第二,如果关于财产的分割,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根据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能够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还能反悔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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