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永久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合同怎么补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解除终身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其实我国法律并无终身合同的法律概念,一般此项所指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辞退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辞退赔偿。 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关于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的效力即劳动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的效力包括: 1、一般效力 劳动关系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自觉履行; 2、法律强制力 劳动合同一经生效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四、关于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又称即时辞职,是指劳动者无须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按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保护,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办理社会保险等,会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影响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和基本生活保障。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要求劳动者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因此,法律赋予了劳动者以劳动合同特别解除权,即劳动者可以无条件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给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较大影响,所以法律明确规定了劳动者行使劳动合同特别解除权的条件,一般限于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的场合,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劳动合同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任何对于劳动者不公平的被辞退或者解除合同的形式出现,都应该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如果您还对签订永久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合同怎么补偿问题,理解的不够,或者说繁琐的法条看不懂,可以咨询本网站的法律顾问,我们会竭诚为您一对一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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