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规定现在诈骗如何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根据规定现在诈骗如何定罪? 如果实施的诈骗行为,同时满足了诈骗罪的主观、主体、客观、客体要件,那么法院一般会认定特定的公民犯了诈骗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一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一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在不同的犯罪情节下,对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处罚不同,也就意味着犯罪分子具体的坐牢时间不同。最高的时候是无期徒刑。 二、诈骗未遂会构成诈骗罪吗? 1、即使诈骗未遂,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涉嫌犯了诈骗罪。 只要是实施了诈骗行为,不管是既遂、未遂,都构成诈骗。未遂是已构成犯罪的一种形态,是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一切犯罪行为都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对于犯罪未遂的犯罪分子,刑法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视其恶性程度及犯罪分子自身的危险程度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能免除处罚。 2、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既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如何分别借款诈骗与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 可以从行为人与贷款人的相互关系、借款的原因和数额、借款的诚信度等分别借款诈骗与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 1、行为人与贷款人的相互关系。 一般的民间借贷关系发生在熟人之间,借贷双方彼此相互信任,双方基于友好、互助和信任而借贷。而诈骗犯罪中,行为人多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取得对方的信任,双方的“友好”和“信任”蒙上了一层面纱,是行为人为达到骗财的目的,用尽苦心地刻意培养起来的,撕开虚伪的面纱,什么也没有。 2、借款的原因和数额。 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借款人多是因为确实遇到生产、生活方面的客观困难,无奈之下才借款,借款的数额相对较少。而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以虚假的理由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的“借款”,借款的数额相对较大,当然,也不排除一些诈骗惯犯经常骗些小钱。 3、借款的诚信度。 一般来讲,借贷关系中,借款人在借款时不会欺骗、欺诈贷款人。而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事先有计谋,以莫须有的困难或事实为借口,有计划地实施欺诈行为,或以高利息为诱惑,以达到骗取钱财目的。 法院审理诈骗案件之后,只有确定现有的证据足以认定诈骗罪的罪名成立的,才会作出有罪判决。一旦作出了有罪判决,只有是满足了既定的条件之后,才有可能会被免除刑事处罚。若是对现在诈骗如何定罪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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