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事故后对方要换新的怎么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出事故后对方要换新的怎么办 1、交通事故的对方当事人要求更换新车的,可以直接拒绝对方的请求。 不可以要求更换新车,只可以要求修复车辆,也就是说,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方的车辆因为肇事方的行为造成严重损害的,此时是可以要求经济赔偿的,但是经济赔偿的数额不能过高,只能是在合理的范围内请求的。 2、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有轻微伤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 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 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1、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起诉等的方式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的,可以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赔偿协议书;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3)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 (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①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②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③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④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⑤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⑥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2)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①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②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③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①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 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②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③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④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⑤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三、交通事故可以只起诉部分侵权人吗? 1、受害人只对部分侵权人提起赔偿诉讼是可以的。 但只起诉部分侵权人的,被起诉人只承担自己应承担的侵权责任。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不管是受害者,还是肇事方,都是有资格去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不管是哪一方向法院起诉,都是需要提交民事诉状的,在此诉状之中,必须要说明起诉的理由,然后需要提交能佐证自己理由的证据。 2、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 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即使对方是全责,通常情形下也并不能要求对方为自己购买一辆新的车。责任方收到此类请求后可以直接拒绝。对出事故后对方要换新的怎么办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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