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谎称是公安部的行骗构成招摇撞骗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谎称是公安部的行骗构成招摇撞骗罪吗? 构成招摇撞骗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犯罪嫌疑人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三、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不同。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行为手段不同。 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由此骗取被害人信任,“自愿”交出财物。 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 诈骗罪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行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目的的内容广泛得多。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骗取财产。而招摇撞骗罪则是为谋取非法利益,不一定是财产。 四、涉嫌招摇撞骗罪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招摇撞骗罪的定罪证据需证明哪些事实?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 (十)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六、涉嫌招摇撞骗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综上,谎称是公安部的行骗构成招摇撞骗罪吗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的一般都按照招摇撞骗处理。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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