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数额怎么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数额怎么认定 诈骗罪的共同犯罪中,是各犯罪分子共同造成了被害人受损的犯罪结果。其立案标准应以受损总额计算,而不能以分赃所得计算。共同犯罪是一种犯罪的特殊形态,在定罪的时候需要把它作为一个整体,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均指向犯罪结果的犯罪金额。经济犯罪均是故意犯罪,经济犯罪共犯指向的,应是其参与整个犯罪的犯罪金额。 《刑法》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区分欺诈发行证券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企业;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要是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公司的旗号,虚构公司或者假冒其他公司实施的。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主要是通过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来欺诈他人,而发行股票和债券往往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诈骗罪发行股票、债券是非法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所谓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纯属伪造虚构的。 3、两罪主观上都是故意的,但故意内容和犯罪目的是不同的,诈骗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非通过制作虚假的文件来发行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 4、客体也是不同的,诈骗罪侵犯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本罪主要是侵犯了证券发行的管理秩序。 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刑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自然人犯本罪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第二种是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欺诈发行证券罪和诈骗罪是不同的,不要混为一谈。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 对于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数额怎么认定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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