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立遗嘱人欲立遗嘱,其立遗嘱的行为过程及遗嘱内容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以证明所立遗嘱为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公证后其效力较高,立遗嘱人其后立的自书遗嘱不能视为对公证遗嘱的变更。
问题 | 立遗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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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立遗嘱是指个人在生前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书面形式表达对个人财产的处置方式。遗嘱是一种法律文书,用来明确遗产继承人的身份,确定财产的分配方式,以及指定遗产执行人等。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立遗嘱是被法律承认和保护的。 遗嘱起草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例如出具必要的证人、在合适的法律机构或公证处进行登记等。在立遗嘱过程中,个人可以自由决定财产的处置方式,包括将财产分给亲属、朋友、慈善机构等。然而,在一些地区,法律可能规定了一定的继承顺序,例如必须将一定比例的财产留给配偶或子女。 遗嘱的有效性通常取决于法律规定的一些要素,例如立遗嘱人必须是成年人、具备完全行为能力,遗嘱必须是自愿的、没有被其他人强迫或操纵。此外,遗嘱还需要明确表达遗产继承人的身份和财产分配方式,以及指定遗产执行人等。 如果立遗嘱的要求不被满足,或者存在争议,可能会导致遗嘱的无效或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调解或处理。因此,立遗嘱时应当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 立遗嘱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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