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回避
民事回避,是指审理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而不得办理该案件。
问题 | 申请回避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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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回避是指在司法程序中,当法官或其他审判人员可能存在利害关系、偏见、偏心等情况下,被当事人或其他相关方可以提出申请,要求该法官或审判人员回避,即不参与该案件的审理,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公正审判的原则。 在中国,申请回避的程序法律解释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可以在审理过程中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回避理由进行评估和判断。如果法院认为回避理由成立,应当裁定该法官回避,并安排其他法官审理案件。如果法院认为回避理由不成立,则应当裁定驳回回避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告人、辩护人、公诉机关、被害人等可以在审理过程中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回避理由进行审查和评估,如果回避理由成立,法院应当裁定回避,并将案件交由其他审判人员审理。如果回避理由不成立,则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回避申请。 总之,申请回避的程序法律解释主要包括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进行审查和裁定的过程。这一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公正审判的原则得以落实。 申请回避的程序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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