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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暴力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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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暴力取证是指在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执法人员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来获取证据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是违法的,因为它违反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其权利免受非法搜查和非法逮捕的侵犯。
根据中国法律,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必须遵守法律程序,并尊重被告人的权利。他们不能使用非法手段来获取证据,例如非法搜查或逮捕,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来获取供词或证据。
如果证据是通过暴力取证获取的,这将被认为是非法的取证行为,对被告人的权益构成侵犯。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非法取证的证据通常被视为无效的,不能作为定罪和量刑的依据。
同时,如果执法人员在获取证据的过程中使用了暴力,他们可能会面临职务违法的指控。根据中国刑法,执法人员涉嫌滥用职权、非法剥夺他人自由或者对被告人的人身权利进行侵犯的,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总之,暴力取证是违法的,违反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必须在执行职务时遵守法律程序,并尊重被告人的权利。如若发现有暴力取证行为,被告人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并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暴力取证相关词条

  • 电子证据

    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计算机及相关通讯设备为载体,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能够证明某事项或与某事项有关联的资料。

  • 事实清楚

    事实清楚,是指案件现有材料及证据确实充分,法官能够据此判明案件并以此作出判决。

  • 有罪证据

    有罪证据,是指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物证、书证等材料。

  • 调取证据

    调取证据,是指国家机关、律师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自行收集,或者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用于证明案件中待证事实的客观材料,

  • 事实不清

    事实不清,是指案件的真实情况凭现存的证据无法判断,或证据链不完整,需要补足相关证据才能认定案件性质并据此作出判决。

  • 检查报告

    检查报告,是指由检查部门出具的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是否合格等的资料。

  • 刑事罪名

    刑事罪名,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构成何种刑事犯罪的名称,具体内容在刑法分则有详细描述。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是—种相对于传统通信方式而言的新的通信方式,是用电子手段提供信息交换的通信方式,是互联网应用最广的服务。

  • 威胁证人

    威胁证人,是指为了使证人改变有利于自己的证词,采用暴力或其他方式威胁证人的行为。

  • 域名

    域名,是用于在数据传输时标识计算机的电子方位,由一串用点分隔的名字组成的上某一台计算机或计算机组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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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4 10:3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