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知识:

 

问题 版权诉讼
分类
解答

一、版权诉讼的特点

  版权的特征决定了版权诉讼与其他民事诉讼有所不同,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点。

  第一,纠纷类型多。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版权侵权纠纷和版权合同纠纷。前者多为未经版权所有者同意而擅自侵犯了版权所有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后者则多为版权许可使用转让合同中的违约。上述两大类纠纷的具体化则又会派生出众多类型的纠纷,如侵权纠纷有署名权纠纷;发表权纠纷;修改权纠纷;使用权纠纷等一般侵权纠纷.以及复制发行权纠纷;专有出版权纠纷;剽窃、抄袭和假冒等严重侵权纠纷。而许可使用转让合同纠纷则更为名目繁多,版权转让的标的均为财产权。而版权所有者的财产权包括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视、录像以及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权利。上述每项权利的转让和使用均应签订合同,这在版权贸易中是司空见惯的。这些合同一方或双方的不履行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就构成违约。另外合作者之间也存在着侵权和违约纠纷。因此,由于侵权和违约的多种形式就导致了版权诉讼类型的多样化。

  第二,诉讼难度大。这主要是对原告而言。造成原告诉讼难度大的原因有人为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人为因素造成诉讼难的主要有以下三种原因。

  l、民告官。如作者告国家机关或名牌出版社,个人告单位等。由于原、被告双方地位不平等,被告往,庄居高临下,不屑一顾,或以行政命令来施加压力,或以其他方式来迫使原告就范。法院列此也往往感到棘手。

  2、版权行政臀理机关的倾向。由于版权诉讼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较新的领域,对当事人来说是新的,对法院来说也是新的。因此,在诉讼过程中为了准确断案。承办人往往要到版权管理机关去咨询和商讨。此时版权管理机关的看法往往就会成为法院承办人的看法。由于版权管理机关的设置和其人员的编制仍然同属于出版管理机关。因此当作者告出版社时.版权管理机关的观点就难免倾向于出版社,这对原告来说自然是处于一种极为不利的地位。

  3、举证难。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原告有举证的责任,否则就要丽临败诉的结局。在版权诉讼中,如果被告是编委会、编纂处、出版社或者是主编,那么原告所要举证的证据就全都在被告处。原告或其代理人如欲凋取证据,被告往往就会予以刁难。客观因素造成诉讼难的是版权诉讼涉及内容专业性强。版权来自于创作,创作是作者的智力劳动.而体现作者的智力劳动则还要经过审稿、编辑、装帧、校对、绘图等一套编辑出版程序,这些创作程序对于非作者、编辑来说是比较陌生的,这当然也包括法官和律师。

  第三,调解结案多。版权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而民事诉讼的结案方式之一就是调解。因此,作为属于民事诉讼范畴的版权诉讼其调解结案本是无可非议的。然而,版权诉讼的调解结案,其原因并不在于此。

  首先是无法可依。在l990年9月7日以前尚未有一部我国的《著作权法》。l98)5年1月1日之后,文化部才颁发施行“内部掌握,参照执行”的《同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行政法规。因此.法院断案难以掌握。其次是旷日持久。正如前述,版权诉讼领域、专业性强.事实难以弄清,是非难以分明。要弄清事实、分明是非,就必须由专家鉴定,并作定性分析和统计。那将是艰苦而漫长的过程。

  再则是难以把握。正因为事实难以分清、是非难以分明.再加之大多数承办人对版权比较陌生,对判决的正确性难以把握,与其冒撤销或改判之风险不如调解更稳妥,即使调解不成,判决书内容也类同调解书。

  第四,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31号]第四条规定: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46条、47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版权诉讼中原告及其代理人可根据版权诉讼这一程序上的特点,选择对自己最为方便和有利的人民法院起诉,以求取得较好的预期效果。

二、版权诉讼案件类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

(二)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

(三)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第二条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三、版权诉讼主体资格

1、一般情况

著作权民事诉讼主体:在著作权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并有权进行使诉讼个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诉讼行为人,如人民法院、当事人、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都是

当事人和法院是两个基本的诉讼主体。

提起侵犯著作权民事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在著作权受到侵犯时谁能享有诉权):

著作权人总享有原告的法律地位。

作者和作者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虽不具有实体法的民事权利能力,但具有程序法上的独立性,具有诉讼权利能力

2、著作权转让与许可使用中涉及著作权侵权时诉讼主体资格的确认

转让时,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受让人能否对著作权被转让之前的著作权侵权行为主张权利,要求赔偿许可使用

3、特定机构或组织诉权问题

01年修订《著作权法》时,在确认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法律地位的同时,也明确了其诉权资格

其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审理著作权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解释》 :第六条 依法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此集体管理组织仅限于国内的。

国家版权局关于对境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诉讼主体资格问题的复函

司[2004]26号

最高法院民三庭:

  关于境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诉讼主体资格问题的函(法民三[2004]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迄今,在我国经国家版权局批准并经民政部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只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一家。有关境外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无须我政府机构认可。

  二、关于境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在我国起诉问题,虽然我国有关著作权法律未明确禁止,但我们应持慎重态度。其理由是:

  第一、按照国际惯例,一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另一国主张权利,是通过其与另一国集体管理组织签订相互代表协议,由另一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为行使(请参见附件1《国际作曲者作词者协会联合会公共表演权集体管理相互代表示范合同》第一、二条),根据这一原则,一个国家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要想在本国之外主张权利,必须通过与国外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签订相互代表协议来实现。

  第二、迄今为止我们未了解到境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跨国诉讼的案例。

  第三、我国对境外法律中介服务组织在华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活动设立了市场准入门槛。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属于法律中介服务组织,境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我国开展业务活动(包括进行诉讼)必须符合我国的市场准入条件。目前,我国政府未向任何国家和地区做出开放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来华开展业务活动(包括法律诉讼)的承诺。

  第四、目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已经与境外的42个相关协会(参见附件2)签订了相互代表协议(参见附件3),这些协议所涉及到的境外音乐作品基本覆盖了我国使用境外音乐作品的绝大部分。如果境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在我国以其名义开展业务活动和进行诉讼,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境外的42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签订的相互代表协议将失去意义。

四、版权诉讼管辖

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47条,第48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复制品储藏地: 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查封扣押地: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五、版权诉讼的举证责任

(一)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提出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真实的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

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第八条 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定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侵权复制品而了取得的实物、发票等,可以作为证据。

公证人员在未向涉嫌侵权的一方当事人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如实对另一方当事人按照前款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和取证过程出具的公证书,应当作为证据使用,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二)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之规定

《著作权法》53条:  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出版者、制作者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相应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解读:

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应当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应当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

合法授权:取得了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权利人的许可

合法来源: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经过了著作权人或录音录像制作者的许可。

(三)关于“陷阱取证”的探讨

最高人民法院:

对于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行为,主要根据该行为实质上的正当性进行判断。

六、诉前临时禁令与保全措施

(一)诉前临时禁令

为了及时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防止著作权侵权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的有效措施。

 《著作权法》第五十条 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二)诉前财产保全

《著作权法》第五十条 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三)诉前证据保全制度

《著作权法》 第五十一条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七、版权诉讼时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计算。

版权诉讼相关词条

  • 版权人

    版权人,即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著作权人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指创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规定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继受著作权指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法律许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 出版权

    出版权,是指合作者与出版单位订立合同,在预定的期限或地域内,出版者获得出版作者作品的一种权利。

  • 自由版权

    自由版权是相对于知识产权提出的。知识产权是知识垄断权;自由版权是知识开放权。知识产权的主要对象是显性知识,自由版权的主要对象是隐性知识。显性知识是创新结果,隐性知识是创新过程。

  • 盗版

    盗版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出版物等进行复制、再分发的行为。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此行为被定义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会受到所在国家的处罚。盗版出版物通常包括盗版书籍、盗版软件、盗版音像作品以及盗版网络知识产品。盗版,即俗语D版。

  • 网络版权侵权行为

    网络版权侵权行为是指在互联网环境中,侵权行为人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犯法律法规所保护的国家、集体或个人的民事权益的行为。

  • 版权

    版权也称为著作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著作权”是日本学者在翻译西文“版权”一词时引入该国,并于20世纪初传人我国的。我国在1910年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中采用了“著作权”的说法。在我国,著作权与版权含义基本相同。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3 18: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