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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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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区别

法的渊源和其表现形式把法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是国家立法机关依照程序制定的法律,通常表现为体系化的条文。我国也是成文法传统的国家。早在春秋战国时期郑国铸刑鼎,把刑法刻在大鼎上公布于众。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时间大体与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相近。
成文法国家有自己独特的法律传统。第一,成文法国家的立法机关享有排他的立法权。立法权是至高无上的权力。第二,法院严格执行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自己没有创制规则的权力。第三,从法律体系来说,成文法国家重视法典编纂,重视法律的逻辑思维和等级结构。第四,成文法国家的法学教育注重法学论著和对法典的注释。

同成文法相对应的是不成文法,也称为普通法。所谓不成文法不是说这个国家没有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而只是说它的一部分法律是由习惯和判例等组成的。不成文法国家在欧洲以英国为代表。美国作为英国的殖民地,也继承了英国的法律传统。不成文法国家的法律传统主要表现在:


  • 第一,虽然这些国家也有议会,议会也有立法职能,但是立法经常是被当作司法先例的补充。

  • 第二,法院对法律和政治争议享有最终裁决权力。司法审查制度就是这些国家先搞起来的。

  • 第三,不成文法国家不重视法律的体系化。例如,英国的宪法是由几个法律文件组成的。

  • 第四、不成文法国家的法学教育注重案例教学和逻辑推理。


二、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应用

我国自清末的法律改革,通过日本移植了德国的成文法体系。因为这一体系和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传统比较接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法律的基本框架仍然延续了清末六法全书的体系。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我国法制建设的目标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经过20多年的努力,这一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从法系分类,我国仍属于成文法系。

当代各国法律发展的一个共同趋势是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交融和互补。例如,英国是最具代表性的不成文法国家,近年来也是议会立法活动频繁的国家。英国现在正在制定成文宪法。德国是最具代表性的成文法国家,也是大量运用判例补充立法不足的国家。现代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社会现象、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空前复杂。为了对社会实施有效管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交融和互补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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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13: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