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拍卖法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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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拍卖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一)拍卖法律关系的概念。拍卖法律关系是指由于法律的调整,而在拍卖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特殊的法律关系。例如,某国家机关要将依法罚没的财产委托某拍卖行拍卖,为此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缔结了委托拍卖合同,这样就在国家机关和拍卖行之间,围绕拍卖这一行为,建立了权利义务关系。又如,某拍卖行按拍卖公告的内容进行公开拍卖时,某甲根据公告的条件来参与竞买,通过叫价、应价程序,最终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因此在拍卖行和某甲之间形成了权利义务关系。 (二)拍卖法律关系的特征1、拍卖法律关系均建立在合同基础之上,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或法律本身互为给付,权利均指向对方当事人。当拍卖法律关系出现问题从而引发纠纷时,通常定性为合同纠纷或侵权纠纷。 2、拍卖法律关系是相对复杂的法律关系。拍卖法律关系中既有委托人与拍卖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又有拍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买卖关系。拍卖是一种较为复杂的买卖方式。在拍卖关系中,委托人是真正卖方,竞买人或买受人是真正买方,但交易并非如一般买卖那样在买卖双方间进行,而是通过拍卖人这一中介来完成。因此,拍卖是在各方当事人之间,分为委托程序和拍卖程序两个相对独立的程序进行的。 二、拍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拍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即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分别称为主体要素、客体要素和内容因素。 拍卖法律关系的主体极其广泛,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 1、有一定的注册资金;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各级政府鼓励政府机构及司法行政部门通过招投标和参与拍卖的方法作为资产来源的渠道,同时各级政府部门也用委托拍卖人通过市场将其部门财产或者财产权利通过拍卖回笼资金,这种变化是当前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因此,各级政府部门作为委托人或者竞买人参加拍卖活动是合法的,但其行为同样要受《拍卖法》的调整,而不应当有任何特权。 拍卖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利益对象。其与课题相关联的一个概念是“标的”。根据《法学辞典》的解释,标的之“法律行为所欲达到的目的”。《拍卖法》第六条界定为:“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很显然,这里的“标的”指广义的“物”。在拍卖实践中,业内人士常称拍卖标的为“拍卖标的物”。 三、拍卖法律关系的产生和终止(一)拍卖法律关系的产生。法律关系的产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事件和行为在当事人之间作用的结果,而引起拍卖法律关系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拍卖当事人缔结的合同。 拍卖委托合同是指拍卖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实施一定的行为,并从委托人处获得报酬的协议。 拍卖成交合同指拍卖人与竞买人(买受人)之间根据约定或拍卖既定规则所达成的成交协议。对于拍卖人来说,达成拍卖成交合同是履行拍卖委托合同的关键。拍卖人必须充分注意自己在拍卖委托合同中承诺的义务,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拍卖成交合同是拍卖委托合同的继续。对于竞买人(买受人)来说,达成拍卖成交合同与拍卖委托合同无关,无论拍卖人向委托人做出了何种承诺,均不能直接约束竞买人(买受人),竞买人(买受人)只视拍卖人为对方当事人,在此意义上也可以说拍卖成交合同独立于拍卖委托合同。 拍卖法律关系的终止指由于一定情形的出现,在拍卖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1)经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确认,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物无所有权或处分权; (2)因拍卖标的毁损或灭失,致使拍卖已无法进行; (3)由于外力的原因使拍卖无法进行的; (4)因拍卖违反法律、法规而被司法、行政部门勒令停止; (5)委托人确有正当理由要求撤销委托并及时书面通知拍卖人; 四、拍卖法律关系的演变拍卖法律关系的演变是指拍卖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过程。拍卖法律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之中。拍卖法律关系的产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事件和行为在当事人之间作用的结果,引起拍卖法律关系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拍卖当事人之间缔结的合同,包括拍卖委托合同和拍卖成交合同。拍卖委托合同指拍卖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实施一定的行为,并从委托人处获得报酬的协议。拍卖成交合同指拍卖人与买受人之间根据约定或拍卖既定规则所达成的成交协议。对于拍卖人来说,达成拍卖成交合同是履行拍卖委托合同的关键,拍卖人必须充分注意自己在拍卖委托合同中承诺的义务。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拍卖成交合同是拍卖委托合同的继续。对于买受人来说,达成拍卖成交合同与拍卖委托合同无关,无论拍卖人向委托人做出了何种承诺,均不能直接约束买受人,买受人只视拍卖人为对方当事人,在此意义上,也可以说拍卖成交合同独立于拍卖委托合同。 拍卖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由于一定情形的出现,在拍卖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终止可分为正常终止和非正常终止两种情况:正常终止是指拍卖当事人按有关合同或约定将各自的义务履行完毕,无论是否成交,都导致正常终止;非正常终止是指在拍卖程序按有关合同或约定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法定或约定情形的出现导致拍卖程序的终止。终止意味着法律关系的终结,委托人、拍卖人、竞买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也因此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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