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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缓刑考验期限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它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

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

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

因为羁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

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对于缓刑的考验期,根据原判刑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同时,缓刑考验期的期限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计算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律、行政法规,情节严重的,会撤销缓刑。

而违反治安管理被处10日行政拘留的,一般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可以撤销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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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22:4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