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1、主债权,也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 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 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 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损害赔偿金。 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一般来讲,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应当包括以上几项,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只担保其中几项,那担保的范围应当依合同约定确定。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在抵押担保期间,抵押人有权转让抵押的房屋,但要经抵押权人同意。 但已经抵押登记的房屋是不有办理产权登记的,所以转让抵押房屋要解除抵押登记后才能过户。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房产抵押给个人后能否过户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