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资产离婚需要分割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时,公司资产是否需要分割,这得根据具体的情形来确定。
首先来看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夫妻共同财产涵盖了诸多方面,像工资,这是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劳动报酬;奖金,是对工作表现的额外奖励;劳务报酬,是因提供劳务而得到的收入。 此外,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收益,比如通过开店、办厂等经营活动获得的利润;投资的收益,例如购买股票、基金等获得的红利等,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公司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通常是需要进行分割的。 接着说一方婚前财产的情况。 一方婚前就已经拥有的公司资产,或者是通过遗嘱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亦或是通过赠与合同确定只给一方的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应被分割的,这些资产仍归其所属的一方所有。 另外,要是公司资产是由夫妻共同债务所形成的,那么在离婚时就需要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进行清偿。 总之,要准确判断公司资产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就必须明确该资产的性质到底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同时还要考虑是否存在债务等相关情况。 只有这样,才能在离婚过程中合理地处理公司资产的分割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离婚。小朱婚前拥有一家公司,他认为公司资产属于自己婚前财产不应分割,小李则认为公司婚后有增值部分且自己也有参与经营,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分割。此外,公司还存在一些债务是婚后产生的,双方对债务如何处理也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公司资产是婚前个人财产,且婚后无混同情况,这部分资产不应分割。 2、若小李能证明自己参与公司经营对公司增值有贡献,增值部分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 3、对于婚后产生的公司债务,应先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是,则需在共同财产范围内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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