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1、补偿数额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月工资 (1)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分段计算上面为您介绍了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有补偿金吗以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的相关内容,另外我们需要注意劳动合同中,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在实践中我们应严格遵守劳动法中的规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来到劳动纠纷律师网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