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5年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变更孩子抚养权手续是怎样的 1、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 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二是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2、关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诉讼和审理。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另外,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管辖为,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从上面文章内容可以知道,对于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是有相关规定的。离婚之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若是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话,则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另外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这样变更抚养权才会是有可能的。另外,对于抚养费,如果因为客观情形发生了变化的话,那也是可以对抚养费数额做出变更,包括增加抚养费和减少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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