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与继母断绝关系其还有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子女与继母断绝关系其还有继承权吗 脱离关系后继母还有继承权。与继母断绝关系的声明都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得不到承认。也就是说,这种声明对基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法定继承权没有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遗产继承孙子是否有权利继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祖父母有遗嘱指定由孙子继承遗产的,孙子可以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二、祖父母的子女先于祖父母死亡的,可以由孙子作为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三、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孙子不能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继子女有权继承抚恤金吗 抚恤金是给死者家属的,并不是死者的遗产,所以抚恤金是不能发生继承的,只能在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之间进行分配,所以如果继子女在继父生前与继父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则可以参与抚恤金的分配;反之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参与抚恤金的分配。 抚恤金在分配时如果法律法规对发放抚恤金有明确的给付对象,或者相关单位对给付对象有明确的规定,就应当按规定处理;如果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则应当由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共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对于子女与继母断绝关系其还有继承权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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