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押时间超出判刑怎么补偿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关押时间超出判刑怎么补偿 1、嫌疑人被羁押后,嫌疑人被法院判刑的,虽然羁押的期限超过判刑期限的,但当事人不能主张赔偿。 2、如果超过刑事拘留期限羁押或者逮捕,当事人被判处无罪的,才能主张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有哪些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三、羁押超刑期国家会赔偿吗 被羁押的被告人,如果先行羁押的时间超过了所犯罪行的法定最高刑,无论被告被判免予刑事处分或判处徒刑,而对超过法定最高刑的羁押,就会引起国家刑事赔偿。 羁押期限超过判决刑期的话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我国法律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根据本条规定,我国刑事赔偿范围中侵犯人身权的赔偿限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如果刑事案件最终的结果是,法院作出的刑期判决还没有犯罪嫌疑人之前被羁押的时间长的话,出现这样一种状况说明之前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是非常不到位的,量刑时间比较短的这些刑事案件,案情都应该不是特别复杂。但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根据本条规定,我国刑事赔偿范围中侵犯人身权的赔偿限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被羁押时间超过被判刑期的赔偿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上文就是关押时间超出判刑怎么补偿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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