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保证人对超过时效的债务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连带保证人对超过时效的债务如何处理 民间借贷中,超过保证责任期限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知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如何处理 1、暂时无力偿还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由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分期偿还协议,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永久或长期无力偿还 永久无力偿还是指已经完全不能负担起债务的偿还,完全没有还款的能力,例如企业破产、所有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等情形。如果这种情况属实,没有其他的解决方法,只能通过债务人抵押或者没收现有的财产用于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如何处理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连带保证人对超过时效的债务如何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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